首页 资讯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民生1+1 >

保护科研人员的技术权益 吉林重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当前讯息

来源: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6-07 14:45:15


(资料图片)

原标题:保护科研人员的技术权益(引题)

吉林重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彭冰)近日,新修订的《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鼓励以股权形式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奖励,并允许个人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同时还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支付期限、奖励方式等内容,最大限度保护科研人员的技术权益,激发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主观能动性。

在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上,新《条例》作出突破性规定。首先是股权奖励后的缴税问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允许个人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是科研人员获得实惠问题,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规定了“两个不低于”,一是对有重要贡献的人员或者团队给予不低于净收入70%的奖励,高于国家50%以上的规定,与北京、上海、深圳保持在同一水平;二是对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给予不低于奖励总额60%的奖励。

此外,新《条例》明确规定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投入力度。同时,为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决策主体地位,规定在制定相关科技规划、计划和编制项目指南时,应当征求企业或有关行业组织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