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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批核电站建设于20世纪80年代末,预期寿命40年,在停止使用前运转良好,但是4月16日零点过后,通过核裂变进行电力生产按照德国《原子能法》将属于违法行为,该法律同时规定,核电站必须立刻拆除。
在政治上,德国的核淘汰仍然存在争议。在野联盟党认为,鉴于世界形势,此前结束核能发电的决定为时过早,他们会为继续运营核电而努力。巴伐利亚州州长索德希望继续运营核电站,他建议联邦政府修改《原子能法》。他在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巴伐利亚州要求联邦政府同意该州对核电的持续运营负责。他说:“只要能源危机还没有结束,向可再生能源的过渡还没有成功,我们就必须在未来数十年内最后使用各种形式的能源。”执政联盟之一的自民党希望将关闭的核电站保留下来,至少以备能源紧急情况之需。
而另一方面,主张弃用核能的绿党和社民党则认为,2023年1月和2月,核能发电仅占德国总发电量的4%,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而此前3代人使用核能发电产生的核废料将影响未来很多年,所以他们主张弃用核能发电。
德国的核淘汰计划在国外也饱受批评。几乎没有任何较大的工业化国家愿意以德国为榜样告别核能。《法兰克福汇报》援引牛津大学经济学家兼气候保护学家迪特尔赫尔姆的话称,在这个时间点关闭核反应堆是完全错误的,这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错误决定。(总台记者 李长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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