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实现工改事项标准化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事项颗粒化、要素标准化工作,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名称、颗粒度、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表单格式、审查要点、收费项目等15个方面规范统一,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环节,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全市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
推动特殊环节清单化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按照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配合福州市工改办,梳理并形成《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和特殊环节,推动清单之外无特殊环节,特殊环节均明确承诺时限,并加强相应监管,推动行政审批提升效率,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
为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便捷高效、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福州市审改办,进一步组织市直各中介事项行业主管单位梳理和规范福州市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逐项审查我市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形成《福州市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并公开发布,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21项。(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泽雅)
关键词: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改革 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