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落细落实。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委获悉,五城区3580多个公共机构(场所),目前已建成垃圾分类屋(亭)355座,配备四分类桶1.2万余个。
据悉,五城区组织街道、社区与公共机构签订分类合约书,与沿街商铺签订分类承诺书,加强对辖区公共机构(场所)垃圾分类及源头减量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通报。
今年初以来,五城区公共机构(场所)共组织分类培训会309场,开展分类宣传活动465场,开展分类工作专项检查331次;五城区城管局累计查处包括公共机构(场所)在内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2994起,处罚共约41.64万元。
其中,晋安区城管局按照市城管委“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工作要求,组织对全区商圈综合体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方位巡查和整治。目前,晋安区商户垃圾分类工作已初见成效。同时,晋安区城管局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贯穿到管理服务全过程,对照“人民满意基层单位”评议标准,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此外,其他区城管局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也形成了各自亮点:鼓楼区全域推进垃圾分类执法,实现辖区527个公共机构、283个场所上门普法全覆盖;台江区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和强化执法处罚,使全区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仓山区成立城管专项执法队伍,形成误时投放监控抓拍、物业溯源等运行机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立行立改;马尾区积极构建“城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城管局+行业主管部门”两大管理体系,加强垃圾分类联动机制……(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许流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