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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股份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来源:资本邦    发布时间:2021-12-30 16:44:19

12月30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蓝盾股份(300297.SZ)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蓝盾股份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1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蓝盾股份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2021年9月24日,蓝盾股份及控股股东柯宗庆曾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监管部门调查,蓝盾股份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0.5亿元至11亿元,修正原因主要是对商誉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

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为亏损10.93亿元。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10月21日,深交所决定对蓝盾股份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黄毅)

关键词: 蓝盾股份 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 正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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