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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债务人是谁?莫让自己老无所依!

来源:珠江频道    发布时间:2020-06-24 14:29:48

“以房养老”是利用老人所拥有的房产价值,尤其是老年人过世之后住房尚存余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方式以提前套现变现的一种养老政策,意在让老年人老有所依。

当前,社会各界仍在探索“以房养老”可行的运作方式。然而,已有一些不法分子所策划的骗局出现。他们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骗取老人的信任,让老人将房产抵押贷款,最终导致老人老无所依。

“养老公司”的骗局模式

下面来解构一下“以房养老”的骗局模式。

首先,一些养老公司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在老人密集的小区里宣传,或者开设保健品公司、养老器械公司,吹嘘以房养老的好处,强调房子抵押贷款之后,养老公司每月支付固定利息,利息以房价估值为基数,并代替老人向出借款项的人偿还利息,老人不会承担任何风险。

其次,养老公司会介绍老人认识出借人,让老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并将房子办理抵押。养老公司带领老人去公证处办理债权公证,如老人违约还款,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这里,某些以房养老的案例中,养老公司会为老人的债务设定反担保,从而打消老人的顾虑。

再次,养老公司将出借人转到老人账户的借款转走,然后每月向老人支付固定收益、替老人偿还借款利息。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养老公司或突然“消失”,或资金链断裂,停止为老人还款,“以房养老”爆雷。此时,借款人要求老人还款,老人成为债务人,如无力还款,则只能以房抵债。

识别“以房养老”骗局的问题

“以房养老”骗局具有隐秘性,单从表面上来看,毫无漏洞,貌似每一链条都是合法合规的。但通过整理多起案例,可以发现“以房养老”存在如下问题:

01

一是“以房养老”的房价估值过低、利息过高。以过往案例的房子为例,同地段同户型的房价均价在43000元/平方米左右,130平方米的房子,市场价值约559万元,但养老公司对其房价估值仅为327万元,房价明显不合理。而老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往往大于10%,这笔借款利息由养老公司承担。

而我国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在4%左右,即使使用理财渠道借款,年利率也不过10%左右,养老公司高利息、低房价的行为存在可疑和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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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合同内容不让老人搞懂。老人“以房养老”的过程可以用莫名其妙、糊里糊涂来形容,完全被养老公司所左右,自己没有主见。首先,老人签署的合同数量多,涉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以房养老服务合同等,老人根本无暇细看。

其次,合同的内容也是晦涩难懂,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如“云养老”、“资产养老”、“季薪制”等。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养老公司不让老人细细阅读合同内容,更不会对晦涩难懂的词句做出解释,只是让老人签字。

此外,值得提出的是:老人上当受骗,子女多多少少亦有责任。老人空巢危机,容易轻信他人的嘘寒问暖。老人体谅子女,想为孩子节约养老成本,为子孙积攒更多的财富。

“以房养老”骗局中,养老公司多找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下手,而如果子女能够对父母多用点心,平时多点沟通,多帮助老人分析,多提醒老人骗术高招,可能就会少一些骗局,少一些“老无所依”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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